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统计工作及时、客观、准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的要求,提高对毕业生就业签约统计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科学性的认识。
二、严禁出现违反教育部签约统计工作“四不准”现象发生,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教育部已建立毕业生就业数据动态监测机制,毕业生查询本人学籍、学历信息同时即可查阅本人签约情况并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的,所在高校必须逐一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上报。
四、各系部要切实根据每个毕业生的不同情况进行正确引导、帮扶,进行一对一指导,避免出现错误解释,避免造成毕业生在今后的求职或考录各种单位时发生问题。
五、就业签约统计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监督电话:0471-5279863
邮箱:smxyjyb123@163.com
就业创业教育指导中心
2020年5月11号